臺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輔系暨雙主修實施要點
96年3月9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97年5月13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刪除第二點、修正原條文第四點、其餘排序調整
一、本系為處理學生修讀輔系暨雙主修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及截止日:本校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達八十分(含)以上且為班上前百分之五十者,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期間內向本系辦提出申請,請填寫本校修讀輔系或雙主修申請表,並附上歷年成績單及自傳。
三、審查方式:送請本系課程委員會討論。
四、輔系科目如附表一。
五、雙主修科目如附表二。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各學系學生設置輔系暨雙主修辦法」辦理。
七、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院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