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前身為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所,於八十九年奉教育部(89)師二字第9002155號函核准成立。而後,因應環境變遷及本校整體發展、轉型之需要於九十五年八月一日奉准成立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原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所併入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諮商輔導與輔導專業人才;支援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之教學活動及提供社區輔導機構諮詢之專業服務;支援醫療與企業機構之研究、人才訓練工作及心理服務課程,並有效運用諮商與心理學之原理原則於學校、家庭及企業團體中,發展合適的人事訓練方案,充分發揮團體工作效能。現有教師7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講師1人,教師具博士學位者6人,博士候選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