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1名
一、需求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Mentor-Mentee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彙辦。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含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方案)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 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
(三)資訊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
(四)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應徵方式: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下午17時前(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
(六)職缺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電話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