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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幼兒教育學系幼兒園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徵聘專任助理一名公告


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名額:一名
三、應徵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之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曾執行教育部、科技部、政府部門計畫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具服務熱忱、學習熱忱、主動積極解決問題、溝通協調能力,可獨立作業亦能與團隊合作。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本計畫相關事宜。
 (二)其他計畫或國教署臨時交辦業務。
五、薪資待遇與相關規定: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計畫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表」敘薪,學士級學歷第一年36,174元,含勞健保、勞退金、年終獎金1.5個月。
六、聘用期間:新聘助理試用期為三個月,若能勝任工作則續聘至115年8月31日止,得視計畫經費與工作表現予以續聘。
七、工作地點:國教署台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1樓)。
八、工作時段:08:30-17:30,週休二日,但得依實際需要另行規範。
九、請假制度:依國教署相關規定辦理。
十、檢附資料:
 (一)自傳及履歷表(A4含照片及個人學經歷、聯絡電話、住址及e-mail),將以E-mail為主要通知及聯絡方式。
 (二)學經歷證件文件(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三)其他有助審查及說明應聘人能力表現之文件(有相關證照請可檢附)。以上資料請合併為一份PDF檔案,缺件不另行通知補件。
十一、應徵與甄選方式:請於114年12月12日(五)前將個人應聘資料彙整成單一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至banlamgi@mail.ntc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幼教系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助理),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經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以email通知,線上參與面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適任則從缺。
十三、聯絡電話:04-2218-3904,聯絡人:楊小姐。